关于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资料图】
冻结涉案资金返还的公告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之规定,经核查,我局依法冻结的“ 2022.12.04许昌市魏都区邹某被诈骗案”涉案账户6214850310820516(账户名:吴翔,所属行:招商银行)中包含报案人被骗资金,应按比例返还报案人8033元人民币。涉案账户6222031912000870637(账户名:蒋靖,所属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包含报案人被骗资金,应按比例返还报案人13993元人民币。涉案账户6214835893797405(账户名:冯丽萍,所属行:招商银行)中包含报案人被骗资金,应按比例返还报案人6750元人民币。涉案账户6221803000037033979(账户名:刘建,所属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包含报案人被骗资金,应按比例返还报案人4055元人民币。涉案账户6226080100545539(账户名:何佳,所属行:招商银行)中包含报案人被骗资金,应按比例返还报案人1461元人民币。涉案账户6217001930038618873(账户名:陈林鹏,所属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包含报案人被骗资金,应按比例返还报案人1014元人民币。现就该返还事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05月24日至2023年06月23日。公示期间,该账户涉及的相关受害人、权利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许昌市公安局魏都分局提出,未在本公示期内主张权利的,公安机关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及电话:凌警官,18637462588
金警官,18637461891
联系地址:河南省许昌市东城区八一路魏都分局。
许昌市公安局魏都分局
2023年05月24日
关于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冻结涉案资金返还的公告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之规定,经核查,我局依法冻结的“ 2022.06.07许昌市魏都区张某被诈骗案”涉案账户6228480276284896368(账户名:杨舒,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岱庙支行)中包含报案人被骗资金,应按比例返还报案人8115元人民币。现就该返还事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05月24日至2023年06月23日。公示期间,该账户涉及的相关受害人、权利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许昌市公安局魏都分局提出,未在本公示期内主张权利的,公安机关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及电话:凌警官,18637462588
金警官,18637461891
联系地址:河南省许昌市东城区八一路魏都分局。
许昌市公安局魏都分局
2023年05月24日
关于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冻结涉案资金返还的公告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之规定,经核查,我局依法冻结的“ 2022.12.01许昌市魏都区张某被诈骗案”涉案账户6222081211005108799(账户名:宣军波,开户行:工商银行)中包含报案人被骗资金,应按比例返还报案人4601元人民币。涉案账户6236684160003373197(账户名:刘帅,所属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包含报案人被骗资金,应按比例返还报案人814元人民币。涉案账户622908503057563808(账户名:胡逸尉,所属行:兴业银行)中包含报案人被骗资金,应按比例返还报案人1051元人民币。涉案账户6228412370662707116(账户名:胡逸尉,所属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包含报案人被骗资金,应按比例返还报案人844元人民币。现就该返还事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05月24日至2023年06月23日。公示期间,该账户涉及的相关受害人、权利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许昌市公安局魏都分局提出,未在本公示期内主张权利的,公安机关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及电话:凌警官,18637462588
金警官,18637461891
联系地址:河南省许昌市东城区八一路魏都分局。
许昌市公安局魏都分局
2023年05月24日
关于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冻结涉案资金返还的公告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之规定,经核查,我局依法冻结的“ 2022.04.16 魏都区程某被诈骗案”涉案账户6217920294027284(账户名:赵航宇,开户行:浦发银行义乌分行营业部)中包含报案人被骗资金,应按比例返还报案人17460元人民币。现就该返还事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05月24日至2023年06月23日。公示期间,该账户涉及的相关受害人、权利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许昌市公安局魏都分局提出,未在本公示期内主张权利的,公安机关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及电话:凌警官,18637462588
金警官,18637461891
联系地址:河南省许昌市东城区八一路魏都分局。
许昌市公安局魏都分局
2023年05月24日
关于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冻结涉案资金返还的公告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之规定,经核查,我局依法冻结的“ 2022.06.07许昌市魏都区邓某被诈骗案”涉案账户6217003760114162969(账户名:刘燕,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观音桥支行)中包含报案人被骗资金,应按比例返还报案人3927元人民币。现就该返还事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05月24日至2023年06月23日。公示期间,该账户涉及的相关受害人、权利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许昌市公安局魏都分局提出,未在本公示期内主张权利的,公安机关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及电话:凌警官,18637462588
金警官,18637461891
联系地址:河南省许昌市东城区八一路魏都分局。
许昌市公安局魏都分局
2023年05月24日
来源|许昌市反诈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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