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责任一般有哪些

来源 : 法务网 时间:2023-08-11 13:13:15
一、

刑事责任一般有哪些

刑事责任一般有主刑和附加刑。


(资料图)

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对犯罪的外国人,也可以独立或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刑法》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二、

免于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

找法网提醒您,免于刑事责任情形有: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三、

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区别

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两者的主要区别如下:

1.追究的违法行为不同。追究刑事责任的是犯罪行为;追究行政责任的是一般违法行为;

2.追究责任的机关不同。追究刑事责任只能由司法机关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决定;追究行政责任由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决定;

3.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不同。追究刑事责任是最严厉的制裁,可以判处死刑,比追究行政责任严厉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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