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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见习记者 李可欣 枣庄报道
8月8日,《枣庄市锂电产业发展促进条例》颁布新闻发布会在枣庄会展中心召开。会上,枣庄市司法局局长孙守春介绍了《枣庄市锂电产业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合法性审查情况,以及下一步准备优化锂电产业发展的法治环境的具体措施。
孙守春说,根据枣庄市政府2023年度立法计划要求,市能源局组织专班起草了《条例(草稿)》。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多措并举推进《条例》审查论证工作。一是提前参与起草。为确保《条例》起草工作顺利开展,推进完善立法各项程序,市司法局提前参与立法起草工作,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能源局共同举行12次联合修改,并联合开展调研活动,分别前往枣庄高新区、台儿庄区进行调查研究,听取基层意见建议。二是做好审查论证。3月下旬,市能源局将《条例》提交市司法局审查后,市司法局及时组织专家论证,对《条例》进行了7次论证修改,确保《条例》内容合法、有效,符合枣庄市实际。三是广泛听取意见。起草审查过程中,严格按照立法程序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组织各区(市)政府和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市直有关部门进行会签,对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进行协调沟通。充分征求各民主党派意见,加强立法民主协商;邀请市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注重听取专家学者意见,持续提升立法科学化水平;邀请企业代表参会讨论,重点听取企业意见,将民主立法落到实处。四是配合审议论证工作。《条例(草案)》以市政府议案形式提报市人大常委会后,市司法局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能源局同心协力、密切配合,通过积极主动参与审议及修改论证等各项立法工作,实现了全程参与,完成了《条例》立法任务。
《条例》施行后,市司法局将立足本职,配合有关部门推进《条例》执行,持续优化锂电产业发展的法治环境。一是持续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今后,市、区(市)政府以及市直相关部门为贯彻落实《条例》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市司法局将继续做好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工作。对于已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将持续组织开展清理活动,发现与《条例》规定不符的规范性文件,将指导相关部门及时启动修改或废止程序,推进“立改废释并举”,切实维护法治统一。二是广泛开展《条例》学习宣传。将把《条例》作为近期普法宣传的重点,督促各相关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开展《条例》的宣传培训。同时,广泛开展《条例》的宣传教育活动,对《条例》颁布的深远意义、主要内容等进行解读和宣传。另外,还将依托“法治枣庄”新媒体、枣庄法治网、枣庄市司法局官方网站等网络平台进行宣传,为《条例》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加强《条例》实施监督。将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对有关部门执法情况适时进行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检查,推动各行政执法单位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企业发展创造更好法治环境,为《条例》的贯彻实施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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