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边惊现男尸,是谁害死了他

来源 : 法治日报-法治网 时间:2023-08-07 09:01:48

□ 鉴定故事


【资料图】

“有时候我们遇到的线索,微若无物,但在显微镜和红外光谱仪等仪器下,即便只是单根纤维,也难逃其‘火眼金睛’。”近日,司法鉴定人孙其然向《法治日报》记者透露了她发现证据、帮助警方侦破案件的秘密武器。

在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司鉴院)的文痕和微量物证鉴定研究室,孙其然长期在各种检测仪器旁专心致志地操作,在那些量小体微的检材中寻找破案的线索。

“我们的工作性质比较特殊,基本都是在实验室进行。领导以前经常跟我们说,做微量物证鉴定,要坐得住,耐得住寂寞。”孙其然说。

经过11年的锻炼,经手的案子成百上千,孙其然成了一名物证高级工程师。“我们的检验结果往往是案件定性的关键。”她回忆起2020年发生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的那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2020年5月27日23时28分,夜深人静,一辆装载有岩棉彩钢板的东风牌重型栏板货车行驶在327连固线1613公里634米路段……

第二天早上6时20分许,警方接到群众报案,称该路段发现一具男尸,疑似因交通事故身亡,但现场并没有肇事车辆,更没有犯罪嫌疑人的影子。

此后,警方虽然迅速锁定一辆嫌疑车,并一路布控,在邻镇某施工现场找到了这辆车,但由于案发现场没有监控,也没有目击证人,如何确认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成了棘手的难题。

警方经过现场勘查,在嫌疑车辆的车厢内提取到一块3厘米长、2厘米宽的小布条,并希望在这块小布条上寻找到破案的关键证据。

事发紧急,命案必破。5月29日,也就是案发第三天,警方带着布条和一件死者的黑色夹克来到司鉴院寻求帮助,孙其然接手了这一案件。

“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中,做微量物证鉴定是必须的。”多年的工作经验让孙其然明白这起案件的重要性,也知道给自己的时间不多,她很快投入工作。

对夹克和小布条进行拍照并编号,是孙其然工作的第一步。就在这个过程中,她注意到,警方提供的小布条明显是一件衣服的衬里,由棕色与蓝色纱线交织而成,上面还用蓝色纱线绣了字母,另一面有白色的絮状物,似乎是衬里内部的填充棉。

她又仔细检查了夹克衬里,果然在其右侧部分发现了一个破洞。“然而夹克和小布条上都没有发现血迹或其他与案件相关的证据,两者之间到底有何关联?只有经过微量物证鉴定才能最终确定。”

孙其然剪下了夹克衬里和布条差不多大小的一小块布,拿来作为比对样本。“先要把衬里和填充棉两个材质归并同类项,然后分别检验它们各自的形态,最后还要分析它们的纤维组成是否一致。”孙其然短短几句话,就向记者描述了微量物证鉴定的全过程。

于是她先将白色絮状物和布料分开,再把布料上蓝色、棕色交织的经线和纬线分开,用生物显微镜分别对它们的形态进行检验,在确定了布料上经纬线都是同一形态的纱线后,她分别比对了检材和样本夹克中无色、蓝色和棕色三组纤维的形态,确认不同颜色纤维的形态分别对应一致,她开始分析单根纤维的成分。

红外光谱仪是不可或缺的成分检测仪器。通过检验,她发现检材布条和样本布条中棕色、蓝色纤维都是聚酯纤维,无色的填充纤维是棉纤维。

不过和生物显微镜不同的是,红外光谱仪无法比较检材与样本纤维的颜色成分。也就是说,尽管三组不同颜色纤维的形态、成分都对应一致,外观颜色相近,但纤维的色料成分是否真的一致?如果无法确认检材与样本纤维的颜色一致,鉴定结果便不能认定两者是同种类纤维。

于是她采用激光显微拉曼光谱仪对蓝色纤维和棕色纤维分别进行色料对比,发现检材与样本纤维色料的拉曼光谱对应一致。至此,嫌疑车辆上提取的布条与死者夹克上布条的纤维形态、组成、成分和颜色完全一致,孙其然就此给出结论:夹克衬里和小布条属于同一材质,也就是说嫌疑车辆上提取的小布条就是从案发现场死者所穿的夹克衬里上钩拉出来的。一周后,警方根据鉴定结果,确定了肇事车辆和肇事驾驶员李某。

“有色纤维的鉴定一直是微量物证鉴定中的难点。以前的分光光度法检测纤维颜色,检测结果受很多因素干扰,比如光源的角度、纤维的扭曲程度、是否受污染等,这些都会影响鉴定结果。”孙其然告诉记者,“我们团队经过实践探索和科研总结,应用激光显微拉曼光谱仪,针对有色纤维的鉴定难题找出了解决方案,在技术成熟之后向司法部提交报告,推动建立了相关的部颁技术规范‘单根纤维的比对检验——激光显微拉曼光谱法’。”

“你们的探索得到行业的认可,是不是觉得特别自豪?”记者问。

“我们除了检案鉴定之外,一直也在探索法庭科学的空白领域,研制科学鉴定的新技术,‘以科学捍卫公正’,这是司鉴院人的使命。”孙其然回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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