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设岗位套补?”四川巴中,张女士反映,其70多岁的父亲张老爹,在社区做了7年的环卫工人,结果加起来的工资才1万多。而更让张女士感到疑惑的是,她的弟弟在外地打工,可社区却给弟弟安排了一个公益性岗位,而且还有工资,但弟弟对这一切并不知情。
(资料图片)
原来在2011年,社区找到张老爹,希望他能负责社区的环卫工作。经过一番思想工作,张老爹最终还是同意了。当时社区称这是一个公益性岗位,所以工资不高,只有700元一年,不过后面会逐年递增,一年一付,现金发放。
2018年的时候,张老爹在工作时出了次车祸。也正是这次车祸,张女士才发现社区手上居然有一张用弟弟身份办的银行卡。因为社区突然把银行卡给了张老爹,然后说是废卡,可后来又说里面有6000元钱,让张老爹把钱取出4000元还给社区。
张女士被社区的操作给整懵了,她就问了弟弟这张银行卡是怎么回事?可弟弟却一问三不知,只说社区曾在2015年左右,要走了身份证,说要办什么手续。
后经调查,早在2014年,社区就给张女士的弟弟弄了一个公益岗位,月工资1250元,为期一年。合同到期后,又安排了另一个公益岗位。不仅如此,在2015年下半年到2018年上半年,还有公益性补贴,每个月有750元~1000元不等。这样算下来,弟弟的这张银行卡应该有10万余元,可这些钱现在都没了。
此事曝光后,相关部门回应称,张老爹的工资发放没有问题,张女士的弟弟的卡,是社区工作人员为了“套公用公”办的。目前,县纪委已经对两名工作人员进行了处分。(来源:红星新闻)
1、所谓套公用公,就是套取国家的补贴进行使用,只不过这个使用并非是挪作私人使用,而是又把套取的钱用于公务支出。
我们从县纪委的处分来看,应该没有发现私人挪用的情况,否则就不是处分那么简单了,这两名工作人员可能涉嫌犯罪。
《刑法》中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套取数额较大的公共财物的,构成贪污罪,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较大是指3万~20万元。
贪污数额巨大的,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巨大是指20万~300万元。
贪污数额特别巨大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是指300万元以上。
2、那这两名工作人员会受到怎么样的处分?
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规定,处分的形式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我们认为,即便二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也应当予以撤职处分,因为他们的行为还是非常恶劣的,这种头开不得。
3、社区给张老爹开的工资这么低,合理吗?
根据《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规定,男性的退休年龄是60周岁。
本次事件中,张老爹在去做环卫工时已经达到了退休年龄,那么他与社区之间的关系应该是劳务关系。劳务关系的薪资,应由双方自行协商决定。
因此,只要是张老爹自愿的,那就符合规定。不过这么低的工资是否合理,还要结合张老爹的具体工作内容,以及工作时间来看。干多少活拿多少工资,这也符合惯例。
4、最后,相关部门认为涉事工作人员是“套公用公”,但他们并没有给出具体解释,也没有对如何处分进行说明,这就很难服众了。我们希望这种处理应当公开透明,越是遮掩就越让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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