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泾河新城公租房申请审核流程分几步? 焦点日报

来源 : 本地宝 时间:2023-05-10 15:26:59


(资料图)

(一)社区、人才中心、用人单位进行初审。

申请人将完善的申请材料提交户籍所在地社区、人才中心,由社区、人才中心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全)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录入并将信息及纸质资料报送所在地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对于外地户籍以入区企事业单位职工名义申请或由企业代职工集体申请的,由用人单位进行初审,集体申请的由企业委托代理人持租房委托书将初审通过的申请材料提交至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二)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进行复审公示。

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收到审核材料后,核查申请人资料是否齐全、情况是否属实、是否已被列入拆迁安置人员名单、是否符合申请审核条件相关要求等信息并采取入户调查、单位核查、邻里走访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经复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书面告知初审单位;经复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时公示3天,并在公示后2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复审意见、公示单一并报送泾河新城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三)泾河新城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进行终审公示。

泾河新城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收到审核资料后,核查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并进行部门联审。依据泾河新城管委会管理机构和职能,人社民政局负责核实申请人的婚姻、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就业等情况;规划与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核实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拥有房产网签备案情况及近五年来房产交易信息等情况;市场监督管理局泾河新城分局负责核实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工商登记等企业相关信息;公安泾河新城分局负责核实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的户籍、车产等信息。泾河新城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向各相关部门提交申请人资料进行联审(5个工作日内完成),根据联审结果进行终审公示3日。经终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书面告知镇(街道);经终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填写终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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